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行政办公室 ‖ 发稿作者:行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1日 ‖ 查看1672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252号)要求,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决定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在全国技工院校组织开展以工匠精神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感悟工匠精神,培养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积极情感和自觉意识,引导学生了解身边的能工巧匠,立志成为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中国工匠。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二、活动形式 (一)集中开展开学第一课。在开学第一周,学校领导主讲或主持以工匠精神为主题,为本校师生讲授开学第一课。 (二)积极向能工巧匠学习。邀请本地区知名的劳动模范、能工巧匠、本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技能竞赛中的获奖选手等,举办以工匠精神为主题的讲座。组织学生观看我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的《中国大能手》节目录像。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我部组织开发的工匠精神系列教材教辅读物为载体,通过主题班会、主题演讲、主题摄影等活动方式,深入开展工匠精神教育。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刊校报、板报墙报等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厚植工匠文化。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本通知及时下发到各技工院校,做好开学第一课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效果。 (二)各技工院校要认真学习《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实施指导建议》,精心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积极使用我部组织编写的《工匠精神读本》《工匠精神教育活动课手册》《古今中外工匠精神故事汇(2017修订版)》《工匠精神故事绘画版》等读物。 (三)各地、各技工院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报道开学第一课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各地开展活动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2日 欢迎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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